八思巴文款: 元代瓷器款识。八思巴文是一种拼音文字,因它的创始人是元代忽必烈的国师、喇嘛教高僧八思巴而得名。忽必烈统一中原后,命八思巴订官方通用文字,八思巴便以藏文文字为基础,运用汉语的语法,创造出一套拼音文字。它类似现在的汉语拼音,既有声母,又有韵母,韵母分韵头、韵腹、韵尾。运用这种拼音文字,既可以拼写汉语,又可以拼写蒙语、藏语、维吾尔语等6种民族语言。八思巴文从1269年颁布到元朝末年,共用了100年左右,因此八思巴文是元代瓷器明显的时代标志。据现在的考古资料可知,元大都遗址曾出土过两件青白瓷碗,碗底墨书八思巴文“ ”字,译成汉语是“章”或“张”,无疑是物主的姓氏。龙泉窑系的大窑、安仁口窑、丽水窑及南海窑遗址,都曾出土过带八思巴文的瓷片,有阴文和阳文两种。另外,福建德化屈斗宫窑址也出土过带八思巴文的三足垫饼。应引起注意的是,明正德官窑青花瓷器亦有在外底以青花料书写八思巴文的,其原因,一般认为与当时帝王同蒙藏上层僧侣往来密切有关。 “贡局”款: 清代宜兴紫砂壶上的款识。本世纪30年代李景康、张虹编《阳羡砂壶图考》“贡局壶”条记载: “考林古度为冯本卿作《陶宝肖像歌》有“荆溪陶正司陶复”之句,可知阳羡贡局已创于明代。 细考传器,各色泥质俱备,壶底或刻字,或 印,或只年号,或用“贡局”二字,亦有仅用―“局”字者。”书中著录3件朱泥壶,底部分别 刻“康熙贡局”、“雍正贡局”行书款或“雍正贡局”楷书款。实物见于清光绪时泰国拉玛五世在中国宜兴订烧的―批紫砂壶,壶底均印有泰国订烧标记和楷书“贡局”二字,壶盖和壶柄印陶工名款。这批壶是拉玛五世订烧赠予泰国高僧的,今收藏在泰国的一座寺庙里,共有数十件。 “显德年制”款: 属于伪造的年款。显德(954―― 960年)是五代后周世宗柴荣的年号。明代以来文献记载五代有“柴窑”,这一直是中国陶瓷史上的一个悬案,而民间又流传着“片柴值千金”之说,于是民国即有―些奸商制作了一批印有“显德年制”款的薄胎印花碗,有绿釉、黄釉、影青等品种,用来冒充柴窑器,牟取暴利。其造型多摹仿宋影青斗笠碗,胎薄体轻,印有龙穿花等图案,内底心印一朵盛开的莲花,花心内印“显德年制”四字双行楷书图章式款。另外,美国人普鲁玛于1935年在建窑遗址调查时,曾采集到一件兔毫盏标本,碗外壁下部有阳文“大宋显德年制”六字款铭,1977年日本出版的《世界陶瓷全集.宋代》收录有此标木,从款字内容、落款部位及款字风格看,这也是―件制作拙劣的假古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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