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应该看到,不同的陶瓷材料、生产工艺,特定的功能结构和审美要求,从根本上决定了构图的大体形式。尽管设计中,单件器皿与配套器皿的设计构图,既有区别又有联系,但作为设计对象本身,其局部与局部、局部与整体,以及各种功用不同的器物之间的组合关系,均有共同的构图规律: (1)陶瓷设计构图所表现的各种陶瓷形态,虽使用的是两度空间语言(即在只有长、宽两维的纸平面上表达形态),.可以通过设计构图的规范表达和技法处理(即平面表达的多视图和立体表达的立体效果图),表现四度空间(在长、宽、高的基础上,加人们环视立体所需的时间这一纬度)。构图应该根据需要,展示不同维度的形态与结构。 (2)构图取决于所设计的制品各自的功能及功能与尺度上的联系。 (3)构图必须建立在合理利用陶瓷材料和生产工艺的基础上。 (4)构图必须适合特定的审美要求。 (5)构图应该是内容与形式、实用与审美、局部与整体的高度统一。 就陶瓷设计构图的表现方法而言,因其在确定形态、配套组合、尺度和内外结构方面的规范化要求,一般采取平面多视图作图法,这样可比较全面、准确、清晰地展示设计意图。必要时亦可辅以相应的立体效果图。所谓多视图,是以平行投影图方式,多视角度地表达形态、结构的图形。他包括有主视图、侧视图、俯(仰)视图,并可视具体情况结合剖视、装饰的表达。当然,简单的形体不必作多视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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